2.4. 源虚拟机先决条件
以下先决条件适用于所有迁移:
- 必须卸载 ISO/CDROM 磁盘。
- 每个 NIC 必须包含一个 IPv4 和/或一个 IPv6 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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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机名称必须仅包含小写字母(
a-z)、数字(0-9)或连字符(-),最多 253 个字符。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数字。名称不得包含大写字母、空格、句点 (.) 或特殊字符。 - 虚拟机名称不得在 OpenShift Virtualization 环境中复制虚拟机的名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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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机操作系统必须经过认证并可作为 带 OpenShift Virtualization 的客户机操作系统,并使用
virt-v2v转换为 KVM。